像一只獬豸
23-08-23 16:27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一个福建籍诈骗团伙头目的头目的夫妻档犯罪嫌疑人
头目的头目当然零口供,也理解同案犯的他老婆“亲亲得相首匿”的内心,看到家庭情况无辜的孩子们,(当然现在认识到仅看这一面的认知偏差了,我们也应该看另一面想想被骗资金几无追回的被害人和他们的孩子们,只有想了二者之后的分析才是相对客观的。)Boss和大家都觉得在认罪认罚基础上可以对其中一个人当宽则宽。
也和他们夫妻请的四位律师传达了,如果他们夫妻有一个基本的不反常识的认罪态度,可以对低层级的她老婆当宽则宽,并直白的举例,二位嫌疑人都供述没有赚到钱,但是请了你们四位x地的律师还能拿出这笔律师费就是反常识的。[doge]
今天接到其中一位律师电话,说家属怀疑我忽悠他们,他们的内心是害怕认罪是全家团灭,不认罪公检法现有证据也没有办法。我只能回答,我是不是忽悠应该由你们四位律师分析,而不是他家属觉得。他接着问我能不能和家属谈谈,我内心想,你疯了吧,我去和刑事案件零口供的家属谈谈定罪量刑???
但是我只能官方的回答:我不会接触任何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更不会和他们就定罪量刑如何处理去讨价还价。
同时也提醒自己,不仅仅是尊重他人命运了,而是不要忘记检察官首要职责是依法办案打击犯罪,而不是悲天悯人。当然有一个时代背景,轻罪案件背景下,遇到的多是误入刑法漩涡的的底层人,遇到这种真正的恶人,反而角色错位,思维惯性,无所适从了。

发布于 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