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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女牵牛一年一会,常见说法是俩人都是神仙,织女婚后不好好干活而被罚。“天河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子也,年年机杼劳役,织成云锦天衣。天帝怜其独处,许嫁河西牵牛郎。嫁后遂废织衽。天帝怒,责令归河东,唯每年七月七日夜,渡河一会。”民间说法是王母娘娘不许仙凡恋爱,拔下金钗化作银河,强行拆散。
不过还有一种说法挺有意思。南宋龚明之写的《中吴纪闻》里说:“昆山县东三十六里,地名黄姑。古老相传云:尝有织女牵牛星降于此地,织女以金篦划河,河水涌溢,牵牛因不得渡。今庙之西,有水名百沸河。乡人异之,为之立祠。”​祠中本来立着牵牛和织女两尊像,南北宋之交,有个姓范的诗人路过此地,題诗说:“商飈初至月埋轮,乌鹊桥边绰约身。闻道佳期唯一夕,因何朝暮对斯人?”老百姓觉得有道理,就把牽牛像去掉了,独存织女。从此以后祈祷非常灵验。
很有趣。织女大概和牵牛感情不合主动离婚,一年见一次也就得了,非得立两个像让我俩朝夕相对,烦死了。姓范的是个可人,说是一年一会最好,投合了织女的心意。老百姓做得更绝,干脆把牵牛拉出去,让织女一人独美。织女一开心,就“灵迹甚著”了。谁说仙女非得恋爱脑?偶尔谈恋爱是乐趣,绑一块儿千年万年谁受得了?恋爱自由本身应该包括分离自由的吧,如果分离不自由,那么恋爱或者结婚自由毫无意义。
跟被迫离婚哭哭啼啼的织女相比,这个谈完了就算,拒绝跟踪纠缠,自己划河绝情弃爱的织女更带感呀。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