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
23-08-19 13:18 微博认证:澎湃新闻官方微博

#企业家获国家赔偿后又被追诉#【企业家获国赔后再被追诉案续:获无罪后遭抗诉,二审定罪免刑】在二审开庭一年多之后,8月18日,湖南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家获得国家赔偿后再被追诉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原审被告人李良毛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但因“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该案在司法程序中经历了10年反复:2013年10月,李良毛被以涉嫌诈骗罪立案并刑拘,因案件被检方退回公安机关,李良毛曾获得检察机关的国家赔偿;在李良毛追讨被县纪委追缴的311万元淘汰落后产能的奖励资金期间,警方以相同事由对李良毛再次立案,检察机关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对李良毛判刑3年;李良毛上诉后,案件被发回重审,一审重审改判李无罪;随后,检方提起抗诉,衡阳中院于2023年8月18日对李良毛“定罪免刑”。

从64岁被指控犯罪到74岁被“定罪免刑”,李良毛始终认为自己无罪,辩护律师也坚持为其作无罪辩护。现在,对于二审“定罪免刑”的判决,李良毛表示,他考虑申诉。http://t.cn/A60sdo5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