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僧楼镇:积极开展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为了确保被征地农民当前生活有改善,长远之计有保障,僧楼镇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积极开展被征地群众养老保险登记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权益。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人群。僧楼镇成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社保专干及所涉及村委会社保专员为组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同时深入细致摸排,明确被征地农民目标人群,确保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确保摸底真实可靠,为后续核发养老保险待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广泛深入宣传。通过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彩页、村级大喇叭、村内微信群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全力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宣讲工作,确保宣传无死角、全覆盖。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统筹程序步骤。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严格落实相关程序步骤,安排专人进行指导和统计,对所涉被征地农民的人数、征地次数、征地亩数等准确提取预留,确保失地农民应保尽保、应补尽补。
据统计,此次僧楼镇共摸排被征地村七个。下一步僧楼镇将联合上级部门,对被征地群众的户籍、征地情况等再次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有序推进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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