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造成人类不快乐的三种因素中,人们最感到不满和不解的就是第三种:人际关系。
有一种观点认为:“被我们称为文明的东西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我们的痛苦,如果我们放弃文明,返回原始的状态,我们将变得更加幸福。”
弗洛伊德对这种观点表示怀疑,但是他从中得到启发,开始考虑为什么人们会对文明采取充满敌意的态度。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弗洛伊德首先从人与自然、人与人两个方面为文明下了定义。
“文明”一词指“让我们的生活有别于动物祖先生活的所有成就和规范的总和,这些成就和规范有两个目的,即保护人类免受自然的侵害和调节人类相互的关系”。这样,文明就包含了至少四方面的内容:人类改造、抵御自然的活动和成就;美、清洁、秩序;较高级别的精神活动(例如宗教);调节人际关系以及人的社会关系的方式。
文明发展是人类所经历的一个独特的过程,实际上它意味着人类生命的经济利用,因此一部分本能必须被消耗、被取代,这样较高层次的满足才能实现。
于是,弗洛伊德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论断:“文明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消除本能才得以确立,而且在很大程度上(通过抑制、压抑或其他手段)必须以强烈的本能不满足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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