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中心城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3〕8号)、运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运教基〔2023〕3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城区实际,特制定运城市中心城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户籍在盐湖区的小学毕业生及在盐湖区经商、务工等群众的小学毕业适龄子女。
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登记:8月10日8:00—8月14日18:00
组织核验资料:8月15日—8月19日
民办学校摇号:8月20日—21日
进行二次分配:8月22日—24日
发放录取通知:8月25日—26日
新生均衡编班:8月27日—28日
招生范围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转公学校、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门划定的服务区范围招生。
保留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原则上为盐湖区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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