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原承租人死亡后其配偶可以续租吗#】涉讼公房原承租人去世后,其配偶(本案原告)向物业公司申请变更自己为承租人,因不符合条件被拒。其后,原告的侄子又向物业公司申请变更自己为承租人。物业公司经审查,确定原告侄子为涉讼房屋的承租人。对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撤销物业公司指定其侄子为涉讼房屋承租人的行为。那么,公有居住房屋原承租人死亡后,新承租人该如何确定?公有居住房屋有该如何分配?@上海长宁法院 以案释法~ http://t.cn/A6pe7sW6

上海高院
23-07-04 09:00 微博认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