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怒][怒]
卖菜大爷挣21元被罚款11万,为什么总有人喜欢盯着底层努力活着群体?什么时候贪污犯,也能这样顶格处罚?
6月29日,河南洛阳老农卖菜挣21元,被罚款11万元,法院:处罚过重、不准予强制执行。
这不是标准的欺软怕硬嘛,首先大爷对于蔬菜是否有农药残留也是不知情的,其次总共就价值198元的菜,卖了之后才赚了21块钱,你这直接上来就罚款11万元,他要真有那11万元还能去卖菜?
记得之前那个进口日本核污染产品的才罚款1万元吧,还有那个核酸造假的才罚款几万元吧。
如今倒好,老太太吃柿子—专挑软的捏。
同样是市监局,我很想知道那个“鼠头鸭脖”的区市监局长怎么处理?按大爷的标准,这是不是得判无期?
——《网摘》
发布于 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