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明光杂说
23-06-21 00:01 微博认证:教育博主

数典忘祖
鲁昭公十五年(公元前527年),晋国大夫籍谈到洛阳参加周王室穆后的葬礼,葬礼完毕,举行酒筵款得来宾,周景王说:“诸侯国都有礼器贡献给王室,只有晋国没有,这是为什么?”
籍谈回答:“诸侯受封,从王室那里都接受了明德的礼器,所以能够进献礼器。晋国的位置处于深山之中,晋国与戎狄为邻,礼拜戎狄还不够,那里还会有多余的礼器进献?”
周景王说:“叔氏难道忘记了吗!你的叔父唐叔,是成王的同母兄弟,难道会分不到礼器?你的高祖从前曾经掌管过晋国典籍,作为大臣,以职务“籍”作为姓氏。你是掌管典籍的后人,怎么会不知道这些事情?”籍谈答不上来。
客人退去后,周景王说:“籍父要绝后了吗!数典忘祖。”
籍谈返回后,就此事向叔向询问。
叔向回答:“周景王会不得善终!我听人说,人有所好,会为喜欢的东西而丧命。现在天子在办丧事时,竟然向诸侯国求取礼器,恐怕要死在丧事上,这不是善终,天子一年之内遇上二个服三年的大丧,在招待参加丧礼的宾客时,还不忘记要求宾客进献礼器,这样做真地是太过分了。三年大丧,即使是贵人,在服丧时还要谨慎,这是礼制要求的。天子即使不用服三年的丧,欣赏礼乐也太早了点儿。礼制,是天子约束自己和治理天下的大法;天子的一举一动,均要遵守礼制,违背了二个礼法,太漠视大法了。据此还要引经据典,典籍是用来记录礼仪的。忘记了礼仪,却喋喋不休于典籍,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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