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南康
23-06-19 07:37 微博认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早安普法[太阳][太阳][太阳]
#康检普法# 【每日学“典”:受欺诈违背真意,可请求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来源:法治日报社法治融屏编辑部)#今日说法# http://t.cn/A6czxy5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