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违法侵权成本非常低,甚至没有!案自17年10月突然被住地公安机关视为拘押在逃犯罪人传唤,经衡阳县人民法院,衡阳县公安局取证调查,己被衡南县公安局98年2月笔录,08年公安部建立全国违法犯罪人员数据库时补录入库。18年1月向衡南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撒消,登报澄清,赔偿各项损失,当年的局长张东成,法院的贺仲元,及衡阳市中院代立华践踏法律,官官相护,以权代法判衡南县公安这一行为没有违法,没有违法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赔偿41天误工和其他费用,来个流氓加法氓的裁判。
相信法律坚持上访,21年1月终得衡阳市检察院检察长亲自接访受理,提请省高检,高法起动再审判决衡南县公安局行政违法,末作追加赔偿裁判。在这几年上访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臼不理,有的就推拖卸,还有的工作人员以权压制,衡南县公安局新任局长李久扬说一套做一套,指使副局殷某,谢志强等人打骂'拘留等强制手段。市局长胡志文吴起吴小平说一套做一套,推卸责任,拖到人死鬼不见,委托信访部何姓传话,要么告就慢慢去告,要么局里补偿多年的开支18万不许上访,如上访要你死都知道是怎么死的。如此看来,用威胁和暴力比依法律有用得多,这是逼着我走暴力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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