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内心活动
某案事实清楚,但定性上存在陈兴良和张明楷同时看了都会有二种不同观点的定性争议。
我倾向于较轻的A罪,律师一开始也告诉我他们也想定A罪,我没有任何的私心,只为自己坚持的观点故的因素,说服BOSS,无果,最终定B罪(无所谓绝对对错,实践也有很多B判例,网络环境如此不得不括号解释[doge])
我短信告知律师,我们最终以B罪提起公诉,过了许久,他打来电话,我以为是要继续和我讨论此罪与彼罪,然而他开口第一句是我们再尽力退点钱弥补犯罪损害还能不能少几个月刑期,直到电话结束他都没有再提此罪与彼罪了。
因此在想,陈芝麻只为观点故的说服失败了,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也放弃了,被告人几无可能定A罪了。
但是如果被告人辩护律师坚持,并能真正硬核专业的说服法官,倒还有一丝希望从B罪到A罪,毕竟这种事实清楚,证据完整,只是不同人的思维方式看人会组建不同的证据链条体系,仅法律定性争议是最单纯的辩点,公检法都无负担。
发布于 重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