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他之后的一段时间我一直憋着一股劲儿,想变得更优秀出现在他的视线里,想一雪在他心中的旧印象,一直为此奋力改变自己,可就在刚才,我脑海中闪过几个我已经淡忘的画面,毫无征兆的击碎了这个信念。
我忘记那天我们为什么去早餐店吃早饭,但我记得我一个平日在他面前不爱打扮的人,那天刻意把头发拢成很温柔的模样,还用了十分钟仔细遮瑕掉脸上的小痘印,在嘈杂的烟火升腾中小口小口的吃着米粉,一边嗦米粉,一边抬眼偷偷看他, 那个时候,我太喜欢他了,所以常常有种看一眼少一眼的紧迫感。此时如果他也看向我,就会发现我为了让自己的窥探不那么明显而出现的抬头纹,可他没有,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不看向我了,他的目光会落向路过的行人、桌上的手机甚至是手上不小心沾上的某个脏东西,却唯独避开在他面前的,我的脸。我们相距毫厘,也如隔无法逾越的千山万水,仿佛面前坐着的不是他口中的“爱人”,而是一个因为欠了工钱而来讨债劳工,再烦也得应付着,不能驱逐。而那时候,我还是他女朋友。
我不觉得我的人生还会有一天,比那个烟火升腾的早上更年轻,更漂亮,更腰软腿细,热情洋溢。我无法期盼一个不愿看向我的人。所以,在这个寻常无二的早上,他就真的过去了。我像泄了气的气球,只剩一层皱掉的胶皮。
发布于 湖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