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立平老师
23-06-04 22:31 微博认证: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副教授 长文原创作者

清朝法律规定,家中有成年男性的女性不能出头告状,即便没有成年男性,妇女也不能直接告状,必须找个男性代理人才可以。这些限制条件让清代下层妇女提起诉讼似乎十分困难,那么,目不识丁、无依无靠的她们,该如何为自身争取权益、打赢官司? http://t.cn/A6p5ed7J ​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