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说贵州茅台不是一家真正意义上的完全独立公司?
6月13日贵州茅台股东大会第9项投票表决议案是《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许可协议》的议案,其中:新增“i茅台”、“小茅”等商标。许可商标数量拟由往期许可协议的82件提升到106件。收费标准:仍沿用往期协议的1.5%。
“i茅台APP”是上市公司贵州茅台的,但“i茅台”、“小茅”等商标是茅台集团的;
茅台冰淇淋是上市公司贵州茅台的,但“茅小凌”
商标是茅台集团的;
24节气酒是上市公司贵州茅台的,但唯一卖酒的巽风数字世界是茅台集团的子公司(顺带一句:巽风数字世界到底是培育了年轻人爱上茅台酒的酿造呢还是仅仅培养了年轻人挖空心思玩游戏赚钱?!)
飞天茅台酒专卖店是上市公司贵州茅台的,但批准设立专卖店的权利在茅台集团;
飞天茅台酒是贵州茅台最紧俏的拳头产品,但要被茅台集团营销公司每年“合法”关联交易5%;
茅台系列酒是上市公司贵州茅台的第二主力产品,但茅台集团子公司就是要顶着同业竞争的嫌疑,生产并大力推广同类酱酒产品“台源”、“茅台醇”等产品,遑论民间酒商“茅台非股份,买酒须谨慎”的评价;
贵州茅台的发展方向、经营策略和目标实际上是茅台集团制定的,贵州茅台的代总经理都代了多少年了?
如果说“贵州茅台”、“飞天”等商标在贵州茅台上市时没有注入上市公司,是历史遗留问题,且已有茅台集团承诺收取商标许可费50年后归还上市公司,那为什么本次又新增24项新商标使用许可?!这些商标本来就可以由上市公司注册并拥有啊!你茅台集团收商标许可费用那基本上是无本万利啊!
作为个人股东,一直纯朴地认为茅台集团拿着贵州茅台54.06%的股份,加大分红率,茅台集团每年抱着巨额现金分红不香么?但显然我太天真!
这次茅台(集团)旗下的子公司茅台(贵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两个产业基金各出资区区1千万元,却拉着上市公司贵州茅台各豪掷50亿元,去拥抱当前市场上最亮的科技星星,被个别媒体极具夸张地吹嘘成“拥抱新科技浪潮,形成新的战略增长极”!你这是认为我大A价值标杆、全球酒类市值之王贵州茅台“钱多、人傻、快干”么?![怒][怒]
借用前阵最火的童谣,也请各位贵州茅台投资人慎重思考:这种跨界巨资设立产业基金究竟是为投资人锦上添花还是骑马找驴的败笔?!
“在什们样的企业里面挖呀挖呀挖?
种什么样的种子,开什么样的花!”[允悲][允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