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泊者儿
23-05-28 14:45

各位领导您们好!
又一次通过这种事情反馈给你们!实属抱歉和无奈
上一次是珍东华府买房的事情,目前我已经在走司法程序了,等待开庭
这一次!还是房子!我言简意赅吧。说多了都没意思了,感觉老百姓买房子真的难!
我去年9月前后在马鞍山中奥江南云筑购买一套商品房,当初承诺的给京东券,共计8万,然后签署完毕合同后,当时中奥的销售先给了3万元的京东卡,后面5万承诺年后给!反正当时说的很好,我们也经历了上一次的事情还是比较相信正规单位的销售,然后等待,年后联系说三月,三月说四月,四月说五月,然后再4月份左右联系当时的销售顾客徐某某,告知换大润发卡了,我当时表示震惊,我作为购买房子的业主,并没有跟我沟通以上问题,直接单方面改,虽然都是5万的卡,但是未提前告知和沟通,我不接受,销售顾客也只能说这样。关键我联系政府部门反映这个事情,政府部门第一次还联系我了,说都是5万性质一样,我就很纳闷了 为什么这么不愿意为老百姓着想吗?为人民服务几个字去哪里了?然后我私下和销售顾客联系,得到的结果依然这样,5月28日我再次12345,客服直接说建议司法 我真的想笑!在马鞍山两次买房?难不成2次都要走法律?那老百姓走司法多难,我上一次的已经多久了,目前还没开庭。然后我拨打12345的意义在哪里?那要相对应的执法部门干嘛的?直接成立法院即可呗!
在京东卡换成大润发的之前还有一个事情,可以问问马鞍山房地证部门的同事 ,多少人反映这个江南云筑的顾客多次反映推迟给卡,现在又换卡?
换个思维,当我要有一天入住,物业费我给物业公司等价值的货品可以不?反正都是“钱”
这不是霸王条款吗?政府部门回复的太让我寒心!@马鞍山发布

发布于 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