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法大副校长王健教授谈法科生的择业⬇️
我个人以为,作为一名法科生,择业无非是这么三种选择:
一是从事法律实务,无论是在法院、检察院、律所,还是在人大,政协、政府或社会管理机构、企业经济组织,本科毕业参加法考或者公务员考试,直接参加工作,这是没有疑问的。如果还有攻读硕士、博士的意愿,可以在工作后,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相机行事。
二是当教师,无论是在专门的法学院校的教师,还是普通高校的公共课教师,总之,是在高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如果选择这条路,则必须继续深造,深到什么地步?大体上讲,如果是在中东部地区的高校,应当经硕士进而取得博士学位,这一点现在已经成了大学的准入条件。反过来讲,也只有希望在高校当老师,才有必要去读硕士、读博士,不必人人都作文凭爱好者,去拥有很多的学位。那么在西部或边疆地区的高校,当然也需要博士,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硕士也能到高校当老师。
三是既不想当法学教师,又不愿意去从事运用法律知识服务社会的实务工作,而想改行去做别的工作,出现这样的情况,我相信,ta一定会有自己的梦想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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