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男性在面对性骚扰事件时所谓的“对受害者共情”,都是从公理性上共情,而非从感同身受的情感性上共情。因此许多自以为是的男性,在面对女性真实的血泪控诉时,总是摆出一副“公正、理性、头脑清晰,不被舆论带着跑”的姿态,提出许多看似更加“客观”的可能性,例如:这些受害者发言未经证实,不可轻信;男性也有可能被诬陷;这种程序是由舆论定罪的,因此不够公正;公众人物的隐私不应该随意拿到公域曝光,即使目的是道德的,但这种曝光隐私的方式是非正义的………受害者的反抗在他们眼中总是不够完美,不够充分,不够体面,不够可信。
朋友说:“哪怕是被me2中被诬告的男性是极少数,被侵害的女性是大多数。男的也只能共情极少数名誉受损的男性,而不是广大沉默的、长久生活在精神创伤中的女性。就情感上,99%的男的真的没法做女性的盟友,他们那种朴素的正义观也是有偏向的。” 他们只能共情被仙人跳的烦恼,而无法共情“如果这不是爱 那只能去死了”的痛苦,无法共情呼救而无人理睬的无助,无法共情你在用血泪反抗,却被嫌弃反抗姿态不够体面的绝望。他们是如此如此地怕不小心冤枉了一个可怜无辜的男性,哪怕这种“谨慎”,已经导致无数的女性求助无门,活在反复剖腹取粉的长期精神创伤中;哪怕这种“理性”,已经导致无数的受害者沉默与被沉默,因为她们的声音总不够充分,不够可信的;哪怕这种“客观”,是建立在他们身边的每一个女性都被男性性骚扰过,却几乎没有一个男性因为自己性骚扰别人而受到制裁的事实之上;哪怕这种“公正”的律法的制定者,这些裁决者,都有可能是性骚扰犯,他们的女儿,都很有可能被性骚扰过而没有得到真正公正的保护——他们依然相信,自己是一群“疯女人”中,最谨慎、理性、客观、公正的男人。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