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一只獬豸
23-04-20 17:48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最近在和其他几个省的检察院交流
发现一个共性问题
即很多实务问题 高检院业务部门是注意到的 也发了很多发至基层院的内部文件指引,起到统一尺度作用
然而这些文件 指引 不同的院出现的情况都一样要么这个没看到要么那个没看到 很多文件都是在私人之间互传才得到适用
问题出在 即使是早已经数字化时代了 这些标注内部的文件 大多数情况下还在以文件夹形式在传阅。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