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国事
23-04-17 11:29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游客称在淄博一烧烤店遇强制消费#

1.跟钱多钱少没关系。强制消费被法律所禁止,强迫交易更是涉嫌刑事犯罪,于法不容。即便是一毛钱的消费,也不能强买强卖,要坚决抵制。

2.这次烧烤消费不属于强买强卖。按照消费者描述,店家有个女的给她说肉卖完了,她们就以为真买完了。就在那儿等。

在排上位置后,店家说只能有什么上什么了?也问过消费什么?

这个过程中店家都有提示沟通,都给了消费者消费者拒绝的权利。

显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违背消费者意志,强迫消费者与自己进行交易的情形。

3.起话题不能只为蹭流量。滋味烧烤火了,不论是淄博本地还是外地的淄博烧烤都需要排队,这是现实,也是常态。

北京的很多饭店也经常需要排长队,特别火的时候也只能是有什么食材吃什么。但却很少有人对食材本身提出质疑。

更没有人拿着强制消费的大帽子,到处乱扣。

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视频里消费者自始至终都没有提到“强制消费”四个字。

4.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兼听则明,想要查清事实,只有消费者单方面的陈述显然不够。

媒体要是真心关心这件事的话,建议到现场做个调查。做一些全面客观的报道,也给淄博烧烤一个正名。 http://t.cn/A6NV9F6b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