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献猛
23-03-26 06:46

值班律师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两高三部关于认罪认罚的指导意见第12条规定,值班律师应当为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下列法律帮助:提供法律咨询,包括告知涉嫌或指控的罪名、相关法律规定,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等。
假如值班律师没有告知犯罪嫌疑人涉嫌或者指控的罪名及相关法律规定(个人认为是,分析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本罪,相对应的刑期以及认罪认罚的刑期),前提条件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本罪,其次是犯罪嫌疑人如果不认罪认罚可能获得的刑期,以及认罪认罚获得的刑期,这样才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本意。
假如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值班律师却不告知,而是仅仅告知,如果认罪认罚会轻判,如果不认罪认罚会重判,则值班律师并未履行自己的职责。
所以,认罪认罚是否自愿,在法庭上向被告人发问,到底被告人是否知晓被指控的罪名,以及不认罪认罚可能获得的刑期,认罪认罚获得的刑期很有必要。
假如值班律师并未告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本罪,以及认罪和不认罪可能获得的刑期,则该认罪认罚就很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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