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 美丽中国# 【警方公布3起典型森林火案】森林火灾突发性高、危险性大、破坏性强,火苗再小也容易酿成大祸。3月14日,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公布3起森林火案典型案例,释放从严执法信号,强化警示震慑。
案例1:焚烧秸秆引发山火
2023年1月7日,石林县西街口镇糯衣村委会糯衣中寨“刺凹子”(地名)处发生森林火情,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勘查。经查明,一男子在自家耕地用钉耙、镰刀等工具将地里的秸秆收拢成堆,随后使用打火机点燃秸秆,火苗随风势迅速蔓延点燃周边杂草引发火情。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2:为泄私愤放火烧山
2023年2月13日,西山区团结街道雨花社区一男子因与妻子吵架,加之生产、生活中不顺心,酒后凌晨步行到大墨雨水库后山用事先准备好的打火机点燃山林,看到山林内有火烟升起便退回至水库堤坝,确认已燃起山火后才离开返回家中。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3:炙烤水管引发山火
2023年2月15日,富民县大营街道办事处麦竜村一男子在工地施工时,需连接水管打地桩使用,于是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炙烤水管的接头,打算将水管炙烤软化后再连接,炙烤过程中火星引燃水管旁边的杂草从而引发火情。目前,该男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昆明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提醒:2022年12月1日—2023年5月31日为全市森林草原防火期,其中2月1日—4月30日为高火险期。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进入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争当森林防火的“巡查员、劝导员、信息员”,共同守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http://t.cn/A6CQWs9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