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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3-03 22:35 微博认证:中国新闻网法人微博

【#女子称因准点下班试用期第3天被辞退#:#员工准点下班有错吗#】 近日,一则有关“准点下班”的短视频引发热议。3月2日,上海王女士称自己在试用期第三天就被辞退,老板给出的原因是前一天下班时间太早。公司规定上班时间是上午9点半到下午18点半。试用期第二天,王女士于18点33分在公司用电脑给领导发了消息,领导没有回复,于是决定下班。次日早上被领导叫进办公室一顿痛骂,并出了一个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以“无故顶撞上司,工作主动及工作纪律差,不以公司利益为首”的理由开除了她。

多数网友认为,准点下班天经地义,公司格局太小。但也有网友认为,试用期还是要尽量表现自己。还有人认为,准点下班其实是一种能力,能科学、合理地规划工作内容和时间,能保质保量、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和预期等。说到底,老板也好,员工也罢,都应该向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努力,而不是把太多的精力放在工作时长和表面功夫上。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也建议,充分落实8小时工作制,保护劳动者休息权、健康权。加强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休息权保护,对企事业单位8小时工作制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新闻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