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发橙子
23-03-01 16:08

在基层院工作时间长了,有时确实会让你怀疑自己工作的意义,比如我今天开两个庭,上午的庭标的2700,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努力,双方原告要求1100,被告只同意给1050,我最后打圆场,说诉讼费还有25,被告给1100,原告把诉讼费担了吧,于是达成调解。

下午的庭是民间借贷,标的5000,被告没出庭,律师来的,我问被告律师,被告怎么还请律师呢?律师回答说原被告之前是朋友,直接面对有点伤感情。其实我想问的是,被告连5000都还不起,怎么还有钱请律师呢?最后经过调解以2500元结案。

现在我开庭的前一天几乎都会和原被告联系,苦口婆心的告诫当事人别忘了出庭,证据要带原件,如此等等。不禁让我想起之前流传的一句话,我和同学最大的差距是同学在审查标的上亿的合同,而我在纠结煤气罐应该分给谁……

发布于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