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23-02-22 06:00 微博认证: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

【开车斗气恶意别车致人翻车,判刑3年5个月!】2023年2月7日,福建宁德。蕉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做出判决:被告人谢某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经查,谢某某于2022年4月21日无证驾驶租来的车辆载朋友兜风,因不满被其他车辆超越,遂一路追逐恶意别车,故意撞击造成对方失控翻车,致对方驾驶人受轻微伤,车辆受损。随后谢某某驾车逃离现场。事发后,宁德交警对谢某刑事立案侦查,并于2022年7月29日将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依据相关调查结果,做出以上判决。#覆车之戒# http://t.cn/A6CbY6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