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享受工作的工人、科技人员和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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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与思(2月20日)
我们国家目前迫切需要大量的熟练工人、具有创造精神的人才和关注新思想发展的雇主。要取得令人赞叹的成果,只有一种方法——而且是唯一的方法——那就是——培养出享受工作的工人、科技人员和雇主。——(英)怀特海著,庄莲平、王立中译注:《教育的目的》,文汇出版社2012年10月版,第59页。
读这段文字的时候,想起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劳动与人自由全面发展的论述。马恩认为,随着旧式分工的消灭、新的社会组织的建立,以及基于劳动的普遍化和流动性,人们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自由地调换不同的工作形式和内容,劳动也会因此从单纯的谋生活动变成“乐生”的活动。“生产劳动给每一个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的全部能力即体能和智能的机会,这样,生产劳动就不再是奴役人的手段,而成了解放人的手段, 因此,生产劳动就从一种负担变成一种快乐。”马克思恩格斯的理想多少也影响了怀特海的相关思想,他也明确提出,只有在享受工作的前提下,才能培养出大量的熟练工人、具有创造精神的人才和关注新思想发展的雇主。他认为,一个疲于奔命、厌倦无奈的工人,无论他多么地手巧,也不可能生产出大量一流的产品,因为“他会限定自己的产量,马马虎虎地对待工作,老练地逃避监管;他抗拒适应新方法,最终他会成为不满的焦点,脑子里充满了不切实际的革命念头,对现实工作的职业环境缺乏体谅理解。”对于具有创造精神的人才而言,愉快的精神活动是他们从事创造的前提,因为“科学几乎完全是愉快的智力探究的产物”。对于雇主来说同样如此,如果他们认为做生意只不过是一种“稀松平常的谋生手段”的话,他们就不会受到激励,所以应该从更加广阔的视野看待和思考企业的价值,才能建立和谐合作的基础。这段文字,对于我们的企业文化建设,对于我们的劳动教育,还是很有启发意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