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写过一篇“律师费是否能够由被告承担”的微博,今天因为有需要翻了好久才翻到,所以再发一次。律师费由对方承担,要么基于法律规定,要么有合同约定,并且律师费数额要符合法律规定。
1.合同约定:我一般是这样表述:甲乙双方应积极诚信的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违约的,守约方为维护自己合同权益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这样的话,在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法院都会支持原告提出的关于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的诉讼请求;如果没有合同约定,接下来就要看法律规定。
2.法律规定:详见配图对应的案件类型和法律依据。如果即没有合同约定、又不属于相应的案件类型、不具有相应的法律依据,那么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不会得到法院支持,原因在于法律并不强制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委托律师,是否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是当事人的自主选择。(其实后半段原因我是不应该说的,毕竟作为律师说这话不是在搞自己吗?但是,我认为律师也应该诚信和承担社会责任,让更多人不仅知道结论,也要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结论的原因)
3.律师费数额:以前的部门规章就不提了,说最新的司法部、发改委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反正采取风险代理的案件,标的额在100万以下的,律师费不超过18%就可以。还有就是2018年四川省发改委和司法厅发布的《关于规范律师法律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9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266号】,不超过前述文件的规定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