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警
23-02-14 18:28 微博认证: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微博

【眼睛短暂“失明”,“暗适应”导致追尾!】#覆车之戒# 2月11日12时许,闫某驾驶川Y36***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巴中市通江县G347线2128KM+300M路段一隧道口时,与闫某刚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闫某刚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巴中公安交警 通江大队依法认定:闫某驾驶车辆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导致追尾,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四川交警提醒# 进入隧道会有短暂的“失明”,因此要降低车速,隧道内视线差,进入隧道前,要正确使用灯光,以便自身和他人识别,尽量不要变更车道或超车,注意保持车距,确保行车安全!#文明守法平安回家##平安春运交警同行#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http://t.cn/A6Czld7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