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交警
23-01-19 08:31 微博认证: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酒驾+超员+逆行+不戴头盔+无证驾驶,被交警当场查获】

#平安春运交警同行##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春节临近,为加强衡山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春运期间市民平安出行,衡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确保全县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2023年1月10日16时许,交警大队师古中队民辅警在衡山大道与工业南路路口执勤时,一辆车牌为湘Dxxxxx的摩托车从东往西而来,在发现交警执勤后掉头逆向行驶,执勤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民警上前检查发现,驾驶车辆的男子身上有股浓烈的酒味,摩托车上还搭载了三名小孩,且均未佩戴安全头盔。执勤民警随即将其带到执法场所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8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带领该男子进行血液检测,经司法鉴定血液中检出的乙醇成分为57.05mg/100ml,符合酒后驾驶国家标准。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郭某无驾驶证,当日中午喝了酒后,在家中睡到下午四点,醒后准备骑摩托车到衡山大道加油站加油,在行驶途中被交警查获。
民警对郭某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员、逆向行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接受教育后,郭某深刻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衡山交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驾驶摩托车不能超载,摩托车不能搭乘12岁以下的小孩;骑乘摩托车均要佩戴安全头盔。
唯有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养成喝酒不开车的好习惯,不逆行、不超员,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才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湖南省交警总队 @衡阳警事@衡阳交警 http://t.cn/A69SiQF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