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交警
23-01-17 20:13 微博认证: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平安春运 交警同行#【前车之鉴忘耳旁 二次饮酒进班房】2022年12月17日0时09分,@鄂尔多斯交警 准旗交管大队壕托中队民警在辖区十二连城乡五家尧村东小区北门处执勤时,一辆白色小轿车迎面驶来,当即执勤民警示意其停下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张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了5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执勤民警将张某带回中队做一步核实时,惊人的发现张某曾经在2019年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这一次已是第二次饮酒后驾车了。
张某称,当天晚上他去朋友家喝酒,喝了几瓶啤酒,喝在第二天凌晨左右,当时觉得自己还能开车,又想到这么晚了,应该不会有交警查车,所以就决定开车回家。谁知行驶到五家尧村东小区北门处时果真遇到了交警,当时他就傻眼了,但后悔也无济于事了。
最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张某拘留5天,并处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通讯员:鄂尔多斯交管支队准旗大队 刘江 编辑:郝晓霞 审核:张瑞) http://t.cn/A69MJom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