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网络治理何处去?“要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更加注重法治建设。”
技术行为一定程度是权力的实施
中山大学互联网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卢家银:“在技术的使用过程中,当操作者和对象都是人的时候,技术行为就是一种权力的实施,就会导致技术系统掌握权力、控制权力,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社会治理。”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执行主任何勇:
“网络技术带来的新兴变化,核心就是原来的权力架构以及话语权易手。即网络的去中心化、自由连通、重新赋权。”
网络治理的增量,可以理解为网络治理过程中,为解决问题而提出新的法律政策、新的裁判思路或是新的治理模式。
从网络治理的主体来看,“网络治理并不是某一个主体的任务,需要立法者、司法裁判者、行政执法者、行业协会、社会主体共同努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表示。
数据之问:安全流通及个人信息保护
数据已经成为新的生产要素,如何让数据要素活起来、动起来、用起来?《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做了回答。
提升制度和管理层面的容忍度和宽容度
2023年,网络治理向何处去?
提升政策和制度的宽容度、多方协同发力、尊重市场规律的法治化建设,成为未来治理的方向和目标。
何勇表示,即使在强监管的背景下,制度和管理层面要提升容忍度和宽容度,以发展为目标,实现高效能治理与高质量发展的协调统一。
一是要讲求法治社会,遵循各种各样的规范、规章、制度;二是在网络治理,除民事裁判外,也要发挥行政保护的作用。
要更加注重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的法治化建设,包括《反垄断法》的适用,要避免搞成运动式的方式。
“为了真正达到《反垄断法》要追求的公共利益,遏制垄断要具有更长期的手段,这就是鼓励竞争,鼓励竞争对手从事同类产品更多的生产企业能够进入市场。”
(作者:郑雪 编辑:王俊)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于 海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