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思想和逻辑的欣赏是有教养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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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与思(1月13日)
对思想的逻辑的欣赏,是有教养的心理的一种表现,这是在一种专门学习之后才可能具备的一种能力。这种能力是这样的一种洞察力,既有全局观,有通盘意识;又能看到一组思想与另一组思想之间的联系。只有通过专门学习,人们才能欣赏一般思想的确切表达,领会这些思想被表达时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以及领会它们对理解生活的帮助。在抽象思维的理解中和对具体事实分析中,人们的思维能力经受了训练,经过如此训练的大脑的思维能力,既能作为抽象,又能极为具体———(英)怀特海著,庄莲平、王立中译注:《教育的目的》,文汇出版社2012年10月版,第17页。
怀特海认为,教育所要传达的是“对思想的力量、思想的美妙和思想的逻辑的一种深刻的认识”。所以,对于思想的、逻辑的欣赏,是有教养的表现。在教育的过程之中,这种修养是通过专业学习的修炼而形成的,不是割裂于专业知识的学习之外的,“不存在一种课程仅仅传授普通文化修养知识,而另一种课程仅仅传授专业知识。为普通文化修养教育而设置的科目,都是需要专门学习的特色课程。”教育的任务,当然不仅仅停留在让学生能够有对思想和逻辑的欣赏能力,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能够运用思想的和逻辑的力量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这就需要培养学生的“一般心智能力”,这种能力表现为把握全局的洞察力以及关注事物之间联系的能力,同时体现为既能够有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抽象思维能力,又具有细致入微理解具体问题的具象思维能力。概言之,教育的目的不是简单地获取知识,而是通过知识的传授培养思维能力。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