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后台一个私信:
我们律师是服务性行业,当事人的满意比案件胜诉还要重要,这固然不假。
但是,既然是服务性行业,就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也就是你在接受委托时,未必能看清你的当事人是什么样的人。
坦白说,有些当事人,不要说让他满意,你连不收费的取悦他,都是很难的。
还有一些当事人,认为我付费了,我就是你爹,你就得给我在没有证据,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形下,恭恭敬敬,俯首帖耳地搞定一切。
至于律师你是给我现场立法,还是伪造证据,那是律师你的事情。
你说你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前披露了败诉风险,放心,你的当事人爸爸事后一定会选择性失忆,自动忘记你的披露。
所以,你如果按照法律程序做好了披露,以及按照诉讼流程走,你就不要害怕。
至于他没有满意,还是那句话,你尽了人事,没有愧对自己就可以了。
世上的人那么多,你需要培养一些钝感力,不可能让每个当事人满意,这是常态。
如胶似漆的情人分开时,还可能互相有龃龉,何况你和你的当事人呢?
你只是接受委托,帮他按照法律流程合作办事。他不是你的甲方,更不是你爹。
别苛责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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