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1-05 12:04

很多不婚族、不恋族、恐婚族的理由是:结婚、耍朋友就就没有那么自由了。
我们来分析:一对(或者两者以上)处于恋爱、婚姻中的人,他们是被别人强迫(不自由、失去自由)的吗?显然不是,这是他们自己的选择的自由恋爱、自由婚姻,选择了就为彼此承担责任(爱)——共担婚姻中遇到的各种风险。所以,有选择即是自由的,而本有选择而不可以选择才是不自由、被侵犯的。你看历史上那些婚姻父母之命、棒打鸳鸯的、父母反对的恋爱、婚姻。认为结婚了就不自由了,其实不然,这恰恰是给自己找了一个不愿意在婚姻中面对“共担风险”的理由,不愿意一起经历风雨(其实在创业中,我们有经历过的朋友是这样就和他的合作伙伴经历了生与死的“风险共担”)。
如果你发现对方不愿意为你“共担风险”,那么ta一定不爱(不愿意为你们的未来一起承担责任),也不是良好的结婚、恋爱的对象(无从从爱说起,也无从从最简单的责任说起,也无从从“风险共担说起”),当然选择的前提条件不止这一点。
行动人对未来不确定性的束手无策或者是没有恋爱、婚姻的需求。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