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微博去美国# 准备重返美利坚,在EVUS重新登记时,遇到这一个问题“您是否曾经在美国的停留时间超过美国政府所允许的停留时间”时,不知回答“Yes”,还是“No”?
我的具体情况是2020年1月31日入境美国,因疫情爆发后滞留,在7月底递交了延期申请,申请延期至2021年1月30日。然而移民局迟迟没有出审批结果,在没有等到审核或拒绝的结果前,我提前在2021年1月3日离境了美国。等到2021年6月17日才突然收到移民局通知我去录指纹的消息,此时我已经在墨西哥,后来也没有回去,因为实际上回去录指纹没有意义了,我递交的延期至2021年1月30日的时间点已经过了。不知道移民局处理我的申请延期案件时,最后是如何处理的,以“放弃申请”的理由拒签我延期,还是直接十年签证作废?对我来说是个谜团。
实际上我的身份状态应该属于overstay,处于合法停留与逾期滞留的灰色地带。如果回答Yes,担心EVUS登记时被拒绝,无法入境美国;如果回答No,登记成功后,入境美国时被移民局发现,怀疑我没有真实填写登记信息,也有可能被拒绝入境。现在左右为难[允悲]#美国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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