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有情绪,如受到鼓舞鼓励、有冲动的行为、抱怨、责难、争吵、喧嚣、过激行动、愤怒、悲伤、喜悦、内疚、羞愧、胆怯、勇气、主动积极、淡定、骄傲、平和……等等,这些实际上就是行动人从心理上或行动上提出了【需求】回应——产生的“不适”(不满足)——这些因素直接或间接的“刺激”了行动人,使行动人寻求消除不适的需求点,行动人对需求点产生了强烈欲望,那么行动人才会产生【行动】——经济行动。
因此,一个情绪稳定的人无法提供或获得需求“冲动”,一个情绪稳定的人也并不“高级”(高、低级是行动人主观价值评价,人人都可以评价),也并不“低级”,无关任何价值等级评价。
这里值得提出的是:【行动人控制情绪的能力】———控制情绪的能力并不一定是要使得情绪达到稳定(我们总不能像计划经济思维那样调控,当然个人要这样做也不妨碍他人,事实上调控情绪是让行动人更有利于自己的行动目标,这个工具(手段)是否会达成目标并不确定,可见控制情绪稳定只是一种方法手段,我们还有其他方法来维护达成目标),而是要让行动人使用情绪这个工具行动时让自己逐利或更有利或获得更多需求满足,从而消除不适,得到了【需求】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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