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神杯商标被抢注有什么影响#
商标恶意抢注违反了诚实守信原则,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会,会受到相应处罚。
商标注册讲究“先来后到”。
根据《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因此,有时候拼灵感、拼手速也是一种合法的商业竞争。
但是,法律也为这种“竞争”画出了红线。
《商标法》明确规定,“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这就是说,“恶意抢注”并不适用“在先权利”,属于法律禁止的行为。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方案》中,也明确了“恶意抢注”的对象,包括“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重大赛事、重大展会名称、标志”“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姓名、知名作品或者角色名称”等10种类型。
世界杯作为全球性的重大赛事,毫无疑问就处于国家重点保护的“防御圈”内。
这也意味着,即便著名球星姓名、世界杯、世界杯吉祥物、“LAEEB”“拉伊卜”等热词、标志,国内还没有商标,也不能趁机“捡漏子”,随意注册,借机生财。
国际足联最新发布的《FIFA知识产权指南》,将与世界杯及国际足联有关的标识、词语、名称、标志及其他标识符等,都定义为国际足联官方知识产权。
在世界各国,这些知识产权都受到法律保护,我国当然也不例外。
具体而言,包括“世界杯”、卡塔尔世界杯会徽、官方吉祥物“拉伊卜”、世界杯官方口号、大力神杯、国际足联组织标记“FIFA”、官方文字标记、首创字体“QATAR 2022”等,都在其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之列。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