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检察
22-12-12 10:48 微博认证: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我是民法君# 【《民法君“典”案例 》:楼上暖气漏水致楼下被淹,谁之过?】本集聚焦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楼上住户暖气爆裂漏水,楼下住户房屋被淹遭受损失诉请赔偿的民事案件。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楼上住户暖气片碎裂,导致原告楼下住户财产被淹受损,二者存在因果关系,而被告主张系热力公司的原因导致,但未提供证据,后原告就水淹损失申请司法鉴定,报告书载明:委托标的在评价评估基准日的损失参考价格为4060元,双方对报告书均未提出异议,最终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和1184条规定,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房屋损失4060元,诉讼中为确定损失价值产生鉴定费2000元,原、被告各承担1000元。(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丨策划:裴夏静丨后期制作:侯裕盛 丨编剧:王存辉)http://t.cn/A6KSJL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