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骨铮铮周曙兵
22-12-06 06:03

看看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院长董玉武的犯罪伎俩!
2006年1月20日肇事司机郭光与被害人赵庆的姑父韩祥签署赔偿协议并向其支付了17万元经济损失赔偿款,只要找当事人韩祥核实和调查,就可以查明肇事司机郭光赔偿了被害人家属17万元经济损失的法律事实,这个证据在郭光交通肇事案件中至关重要,因为郭光和董玉武合谋串供编造谎言诬陷我酒后驾车肇事、郭光顶罪的虚假事实诬告陷害我,但是如果郭光是顶罪的话,那么郭光不仅不需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而且还要因为帮我顶罪而拿到好处,但是郭光不仅自己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而且没有拿到一分钱好处,由此可见,董玉武和郭光合谋串供编造的谎言存在致命的漏洞。
为了改变郭光赔偿了被害人家属17万元经济损失这一法律事实,董玉武绕开当事人韩祥,主动找到没有参与办理赔偿业务、和周曙兵素不相识的非法证人赵春海,董玉武以帮助赵春海索要经济损失赔偿为由,与赵春海套近乎,赵春海告诉董玉武,已经得到赔偿了,再跟人家要钱就不是人干的事情了,董玉武就说,不要钱也行,你在这个材料上面签个字吧,随后董玉武编造“赵春海的儿子赵庆发生交通肇事后,周曙兵已经出面赔偿,不再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谎言要求赵春海在上面签字,拿到这个赵春海签字的非法证据材料后,董玉武立即利用职权把这个没有公安办案人员调查核实签字的非法证据材料混入周曙兵交通肇事司法陷害假案档案中,随后串通涉案公检法工作人员采用这份谎言改变了肇事司机郭光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的法律事实,转而诬陷周曙兵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以因为周曙兵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所以周曙兵就是肇事司机。
董玉武,你真的是狗急跳墙、厚颜无耻啊!龙凤区法院是2011年5月13日才利用你伪造的非法证据诬陷我犯交通肇事罪的,你提前一年多去找与我素不相识的赵春海干嘛?你比龙凤区法院提前一年多就认定我是肇事司机了?你是去帮他要钱的吗?你不就是去找他骗取非法证据材料的吗?

发布于 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