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元,能买断一个女孩的命。
11岁的女孩小文,被文具店老板一口咬定偷了东西,于是店家把小文的作业本,挂在了店门口,用来“悬赏”,上面有小文的班级和姓名。
就这样,事情开始在学校发酵,小文的信息被传得到处都是。
眼看着已经百口莫辩了,小文选择在33楼一跃而下,结束自己的生命。
就因为3块6,店家老板开始用自己的“私刑”——张贴通告,来惩罚小文,全然不顾带来的后果。
有人赞同商家悬赏小偷的做法,认为“错就错在正好碰上心灵脆弱的”。
似乎对于自己怀疑的事情,宁可错杀,也绝不放过,甚至无所不用其极地搜身、散播照片、公开羞辱的方式,才能大快人心……
试问,这种看似的“合理”,真的“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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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