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
22-11-30 11:48 微博认证:澎湃新闻官方微博

【谢哲海无罪!曾因故意杀人服刑22年,河南高院再审改判】11月30日,广受舆论关注的河南谢哲海故意杀人案再审判决落槌,河南省高级人民院改判谢哲海无罪。判决书显示,河南高院再审认为,本案缺少认定原审被告人谢哲海故意杀人的客观证据,除谢哲海的有罪供述外,没有其他直接证据证明谢哲海实施了杀人行为,间接证据亦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本案虽无证据证明刑讯逼供的存在,但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尚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认定谢哲海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谢哲海有罪。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996年5月,时年25岁的谢哲海卷入一起凶案。当年5月30日晚,周口市一女青年王某回家途中被人用凶器击打成重伤,抢救无效死亡。当时,办案民警把侦查范围限定在熟悉现场环境、当晚曾在戏场附近活动的男青年。公安机关通过进一步调查认为,谢哲海有重大作案嫌疑,理由是他的陈述与多位证人的证词矛盾。最终,在“强大的攻势”下,谢哲海交代了犯罪过程。

警方认定,1996年5月30日当天,谢哲海到大营子村的熟人王某升家喝酒,傍晚,他酒醒后与其他人到戏场看戏。戏没结束,谢哲海便提前离场,返回王某升家。此后,他再次离开王某升家,并取走了附近一村民家压水井上的铁井杆,埋伏在路上。当夜12点左右,被害人王某经过,谢哲海拦住其去路欲行不轨,遭到反抗后恼羞成怒将王某当场打晕致死。

2000年2月29日,周口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谢哲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令赔偿受害人丧葬费及医疗费,共计6155.6元。宣判后,谢哲海不服,提出上诉。2000年6月2日,河南省高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值得一提的是,在一审判决之前,周口市检察院和周口中院都曾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http://t.cn/A6Kt8nh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