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 根据申报材料与发行人回复,2005年,胡坚晟、李燕梅与胡甫晟共同设立广州欧克时,为使李燕梅获得较为充裕的安全感,将李燕梅登记为广州欧克的股东,胡坚晟未登记为股东。2007年4月,胡坚晟、李燕梅办理了结婚登记。
2008年,胡坚晟被不法分子绑架勒索,险些丧命,此事使其在之后的经商活动中更为低调谨慎。2011年,胡坚晟与其妻子李燕梅、其弟弟胡甫晟返乡创业成立欧克有限时,延续一贯的思路,将李燕梅登记为欧克有限的股东,胡坚晟自身未登记为股东,也未担任任何工商登记的职务。
欧克科技 001223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