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益民-
22-11-21 09:32

成都市金牛区接诊新冠肺炎十大症状患者的众合堂门诊部,被警告和通报批评!

众所周知,国家卫生部门对新冠肺炎这类传染病,专门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凡是感冒发烧的药,药店、网上一律不准卖;所有的医疗机构都要实行分诊制度,对于有新冠肺炎症状的患者,要求特殊对待。然而,金牛区这一家诊所的胆子大,“干咳”、“流鼻涕”的病人一样要接诊。

11月17日,金牛区卫生健康局对成都金牛区众合堂门诊部开出了【金卫传罚(2022)200号】的行政处罚决定文书。

据这份行政处罚表显示,这家位于成都市金牛区枣子巷的门诊部,在2022年9月9日,接诊具有接诊新冠肺炎十大症状中“干咳”症状的患者杨**、李**、王*,接诊具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中“干咳”、“流鼻涕”症状的患者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金牛区卫生健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69条第一项之规定,对金牛区文城诊所处以警告和通报批评。 http://t.cn/R2WxuoH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