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吴杰臻
22-11-19 16:20 微博认证:律师 法律博主

吴律师好,我与男友交往3年,均为本地人。我名下已有2套房,他名下无房,但父母为其购买了一套婚房,明后年才能拿到产权。

现阶段考虑结婚,因双方工作地点相距较远,需重新购买婚房,经商量决定由双方父母一边出一半,我家可全款,他家先贷款,等之前的房子拿到产权卖出后还清。但由于限购政策,我得先卖一套,领证后才有资格共同持有婚房。

请问其中有潜在风险吗,比如他那部分贷款需要签订什么协议表明与我无关,也不会动用双方婚后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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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名下两套房,他有一套婚房(却名下无房),但你卖一套后你们才有资格一起买一套新房,这就等于说他那套婚房不在他名下?挂在他父母名下咯。

他婚后贷款和你一起出钱买房,那对外肯定共同债务,无论你怎么约定,都改变不了对外共同承担债务的性质。

你们搞得是不是太复杂了?你们完全可以先去租一套地点适合的房屋,婚后生活两年觉得还能过得下去,他父母那套房屋也可以出售了。
这样你们俩家再卖一套房,再一起出资买房,没有债务,岂不更好?

如果真要按照你说的去操作,那还是建议去做一个咨询,讲更多的细节,合计下看怎么安排会安全一些。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