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商经老师的日常无趣生活#
大半夜,看会书
1.《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第54条,竟然有种温暖的感觉——图1。它列举了动产抵押,未登记的,以下四类情形抵押权人主张优先受偿的法院不予支持:第3项~该财产被保全或执行的。第4项~抵押人破产的
我问@民法李劲松 ,这个法条,有什么看法?
他说:《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以及序号第54条,想到了作为[青年][民法]讲师的我自己
第3项是@民诉韩心怡 的民诉法
第4项就是你的商法了~
[哈哈][哈哈][哈哈]我也是这么想的~回头我们在这里写道题目吧~@民诉韩心怡 @民法李劲松
2.《无比芜杂的心情》~图3这本书拿来好几年了,一直看不动~但觉得标题特别~正如很多时候的心绪一样~
封面有些莫名其妙~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