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 新征程 新伟业】政务服务容错办理 用“减法”让企业群众少跑腿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政务服务模式,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区政务服务办推行政务服务“容错办理”。
容错办理是指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不存在关键性缺失和实质性错误,但材料中存在除实质性错误以外的文字或形式填写不规范、不影响审批的内容,可先行办理相关手续,再改正错误。自今年政务办推出这一工作办法后,各审批窗口广泛应用于审批工作实践。
日前,我区某民营医院前往区政务服务中心申请户外广告设施许可。其提交的申请书、委托书中存在填写失误、缺失公章、签字的情况。考虑到这些错误和缺失为非原则性错误、不影响审批的内容,审批工作人员在与医院相关负责同志核实有关情况后,先行为其办理了有关手续,并告知申请人对填写错误的申请材料手写修改并签字或盖章,对漏盖公章或漏签字的在领取结果时将盖章或签字补齐。既缩短了办理时间,避免了企业群众多跑腿,也保证了审批要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赢得了办事企业群众的一致赞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