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史关联点第4天,注意唐朝关于遗失物的表述,23版考试分析新增。
新增:《唐律疏议·杂律》:“诸得阑遗物满五日不送官者各以亡失罪论,赃重者坐赃论。私物,坐赃论减二等”“诸于他人地内得宿藏物,隐而不送者,计合还主之分,坐赃论减三等。若得古器形制异,而不送官者,罪亦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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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关联点第4天,注意唐朝关于遗失物的表述,23版考试分析新增。
新增:《唐律疏议·杂律》:“诸得阑遗物满五日不送官者各以亡失罪论,赃重者坐赃论。私物,坐赃论减二等”“诸于他人地内得宿藏物,隐而不送者,计合还主之分,坐赃论减三等。若得古器形制异,而不送官者,罪亦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