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讲坛#【#西夏文化中的儒家文化#】宁夏大学民族与历史学院院长杜建录:官吏选任方面,西夏除保留部落社会的世袭制外,广泛吸收了中原汉族的恩荫、察举、科举、铨选等制度。《宋史·夏国传》记载,1147年仁宗“策举人,始立唱名法”。这是史书最早关于西夏科举取士的记载。西夏的科举分番汉两种,番科考西夏文儒经,汉科考汉文儒经,所谓“番科经赋与汉等,特文字异耳”。西夏后期许多名臣政要乃至国主都是通过科举考试发达的。第八代皇帝神宗李遵顼,“始以宗室策试进士及第,为大都督府主”。夏神宗时吏部尚书权鼎雄亦是进士出身。夏末名臣高智耀“登本国进士第,夏亡,隐贺兰山”。
将儒家思想植入法律。这是西夏以儒治国的最重要体现。夏仁宗天盛年间颁行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以儒家思想为指导,把维护君权、父权、夫权作为根本任务,开篇首列谋逆、失孝德礼、背叛、恶毒、不道、大不恭、不孝顺、不睦、失义、内乱等“十恶”罪,完全和唐宋立法指导思想一致。犯“十恶”罪一律不赦,也“一律不允以官当”。除“十恶”不赦外,其他犯罪按照“刑不上大夫”的礼教,照搬唐宋律中的“八议”(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及相应的请、减、免、罚等制度。http://t.cn/A6obrzX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