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医疗保障局关于33起违法违规违约案例的通报
为加大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违约案件曝光力度,强化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规范使用,让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暴露在聚光灯下,提升社会对各类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识别能力,形成强有力震慑氛围。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葫医保发〔2022〕8号)要求,现对基金监管中案例通报如下。
一、连山区沙河营乡卫生院违反医保协议案
经查,连山区沙河营乡卫生院存在违反医保协议行为,依据《葫芦岛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第六十一条规定,连山区医保部门作出约谈、责令限期整改的决定。
二、以下26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未按规定保证药师在岗等相关管理规定。依据《葫芦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限期整改的处理。名单如下:
1.辽宁人民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三角公园分店
2.辽宁人民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法苑分店
3.葫芦岛市佑安堂药房
4.葫芦岛市天芝霖大药房
5.葫芦岛市泰和堂大药房
6.葫芦岛市速康堂大药房店
7.葫芦岛市连山区同康源大药房
8.葫芦岛市连山区时利合药房
9.葫芦岛市连山区三合堂大药房
10.葫芦岛市连山区润之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11.葫芦岛市连山区锦郊街道鑫康大药房
12.葫芦岛市连山区锦郊街道同和大药房
13.葫芦岛市康力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市医院分店
14.葫芦岛市聚仁堂大药房
15.葫芦岛市德康大药房
16.葫芦岛东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兴达分店
17.葫芦岛东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王子楼分店
18.葫芦岛东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群英街分店
19.葫芦岛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新华大街店
20.葫芦岛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新大路店
21.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新华大街店
22.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山河半岛店
23.渤海路顺康药店
24.葫芦岛同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百万庄店
25.葫芦岛大药房医药连锁店有限责任公司辽西分店
26.葫芦岛同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山城露园店
三、以下3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未按规定执行医保关于药师在岗的相关管理规定,在医保划卡区摆放与医疗、保健需要无关物品。依据《葫芦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四十七条第二项、第四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作出限期整改、约谈主要负责人的处理。名单如下:
1.葫芦岛东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凌云分店
2.葫芦岛东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文萃路分店
3.葫芦岛东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教育园区分店
四、以下1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在医保划卡区摆放与医疗、保健需要无关物品。依据《葫芦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四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作出约谈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的处理。
葫芦岛大药房连锁店有限责任公司书香家园店
五、以下2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未按规定及时全面准确向医保信息系统传送医保结算和审核所需的有关数据。依据《葫芦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四十八条第六款之规定,作出限期整改、并追回已支付违规费用的处理。名单如下:
1.辽宁人民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兴城五分店
2.葫芦岛东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安居分店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