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律职业道德
2.律师代理回避(利益冲突审查):(1)绝对回避:同一律师,不得为双方代理;同一律所,不得同时代理有利益冲突的双方当事人。(2)相对回避:律师代理一方当事人,而另一方当事人是本所其他律师的近亲属;委托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律师就同一法律事务又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
发布于 北京
(四)法律职业道德
2.律师代理回避(利益冲突审查):(1)绝对回避:同一律师,不得为双方代理;同一律所,不得同时代理有利益冲突的双方当事人。(2)相对回避:律师代理一方当事人,而另一方当事人是本所其他律师的近亲属;委托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律师就同一法律事务又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